摘要
在现代社会中,公共服务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它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传统天职观念所包含的牺牲规范,要求从业者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做出必要的牺牲。在公职人员内部,掌握关键权力的从业者和不掌握关键权力的从业者在所需做出的牺牲上也有区别。后者的牺牲体现在无论顺境、逆境还是险境都要坚持履行职责,前者则除了做出这种牺牲,还需接受对其权力行为的各种严格限制。公职人员的牺牲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社会应当对他们做出恰当的承认。只有在公职人员的所有牺牲都得到恰当承认的前提下,社会上才会有更多人尽心尽责地投入公共服务,才能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创造更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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