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阳明"致良知"的前提在于恢复"中和之德"。"中和"源出《中庸》,"中和之德"就是人之"诚",是人之天性良知在心物之间的自然绽放,在行事之中的循理而为,只有中正平和的德性品质作为前提,才能为良知开显营造条件。三代社会之后人们受物欲和积习的牵累,逐渐丧失了这种"中正"的品质。致良知的方法在于格物致知,格物即事上工夫,致知即心物一体,达到融一的状态。王阳明认为,朱子之"理"是"外生"而非"内造",在现象界中难以使人真正行动起来,容易导致两种错误的倾向:向外探求天理使得"物欲"越来越重,向内探求"天理"又容易陷入禅学之中。应该内外一体,事上见性,以行动带动认识,泯灭心物之间的紧张。所以,致良知的关键还在于知行合一,在行动中体认本心良知,把"心"落实在"事"上,把"事之理"检验在心上,即知行合一是心物之间双向而一体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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