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文梳理了越南共产党在胡志明市设置的华人工作机构的变迁,探讨了越共华人政策的变化和华人地位的改变。第一次印支战争结束后,依据《日内瓦协议》,越南暂时形成南北分治的局面。1959年,越南劳动党决定在南方开展武装斗争,并发动华侨华人参与斗争。同年,"西贡—堤岸—嘉定特区党委华人工运干事处"成立,并于1967年升级为"西贡—堤岸—嘉定特区党委暨华运处"。1975年南方解放后,越南劳动党胡志明市委直属"华运处"成立;1978年更名为"市委民运处所属华人工作小组",1988年再度更名为"华人工作处";最新的更名发生在2012年,更名为"民族处",华人事务由"民族处"管理。至此,胡志明市官方的华人事务管理机构中再无"华人"二字。越南华人问题由政治问题转变为公共事务,华人工作由执政党管理改为政府管理,这个过程反映了越南共产党华人政策的变化与华人地位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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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