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级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即原国务院部门所属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行业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是我国行业基础共性技术研发、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主力军。1999年和2000年国家实行院所转制后,各转制院所以独立的企业身份进入市场竞争,行业基础共性服务能力有所弱化。近两年贸易摩擦加剧,行业的短板、“卡脖子”问题不断涌现,需要重新审视转制院所在行业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中的担当和责任,其基础共性技术服务能力现状有待进一步识别研究。本文以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行业基础共性技术”服务能力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出“行业基础共性技术”服务能力较强的院所,提出政策和建议。
-
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