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叶强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推进家庭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强调家长的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求政府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加强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实施的着力点。基本公共服务不同于一般公共服务的地方在于: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特征,目标是实现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