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减少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自伤行为有效的预见性护理干预措施。方法选取大庆市第三医院2012年5月2015年5月期间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160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总结。根据不同的护理方式将全部患者分为常规组(常规护理)和干预组(预见性护理干预)。每组患者为80例。观察两组患者1年内自杀自伤行为的发生率。结果干预组发生自杀自伤行为事件的总发生率2.5%,明显低于常规组11.3%,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预见性的护理措施可以降低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自伤行为的发生率,保障了患者的自身安全,提高了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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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大庆市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