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的规划国土管理制度体系与存量发展之间存在诸多不适应。为此,深圳结合实际需要,分前期探索、政策体系系统构建、政策调校完善三个阶段,逐步探索了存量土地管理制度体系。目前,深圳存量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是也依然面临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两种存量土地利用模式能否长期共存、存量用地政策创新与稳定实施预期之间的平衡如何把握、通过土地制度创新倒逼规划调整是否合理等挑战。建议其他城市在存量土地制度创新中应因地制宜,既衔接新增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又充分兼顾存量土地特点,坚持公益优先、尊重产权、规划统筹、利益共享,推动实现由传统的政府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

  • 单位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