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及风险防范监管问题,事实上一直都是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法律制度外的地方政府发展履职问题。问题结症:一是在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法律制度外,制度无法管控;二是国家总体发展要求下的地方政府发展失控。因此,地方政府债务及风险防范监管,就是地方政府发展履职过热、地方政府显性债和隐性债的风险防范监管。相应体系主要由国家发展方略、地方党政及部门决策和内控制度、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资产核算,以及发改委、央行、财政的相关项目实施等防范监管业务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