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乡村建设是基层治理的应有之义,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实现乡村善治的必由之路。德治与法治不同的功能特点和乡村法治建设的自身特征决定了二者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必要性,而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为“共治”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乡村法治作为社会法治的基本单元,需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通过二者之间形成的优势互补关系共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首先要重视传统治理方式,强化道德对法律的引领和滋养,同时依靠法治,提高法律对道德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让德治与法治同构乡村治理格局;其次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崇法尚法信仰,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同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实行决策民主,加大惩戒,确保追责“有声”,形成良好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最后,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振兴的法规制度,坚持基层党组织对依法治村的领导,加强基层党建文化建设,引领乡村文明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