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属不等同于性别,男女的性属角色是由文化决定而不是由生理性别来决定。事实上,法律上男女的平等不等于意识、文化、语言上的平等。劳伦斯是20世纪最富争议的作家之一,他对性属问题所持的观点一直备受争议。从他四个阶段的主要作品、哲学思想和人生经历出发,探讨这一问题,得出以下观点:作为男性作家,劳伦斯在意识和语言上所持的男女性属观点其实一直在追求男性的主体地位和意义,他并未平衡好男女的性属角色,性属的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