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末至民国时期,我国教育立法深受西方影响,家庭教育逐渐在立法中出现。清末立法以学前教育辅助家庭教育,首次提出了“家庭教育”一词,民国时期则出现了专门的家庭教育立法。中国近代家庭教育立法的演进与嬗变,是与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同步进行的,也是与近代中国社会的曲折命运相联系的,经历了从无序化、零散规定到体系化的立法阶段。通过对近代家庭教育立法的三个阶段进行分析,客观评价其历史地位,从中获得对当今家庭教育立法的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