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标准地"制度是浙江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要按照改革开放再出发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重点突出标准化导向,持续深化"标准地"制度,精雕细琢浙江样本,加快向全国复制推广"标准地"是指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基本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2017年7月,浙江省政府全体会议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厅牵头,在德清县开展"标准地"试点。当年9月29日,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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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