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质[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我部决定改革现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目前正在抓紧开展调研和制度设计工作。为切实做好改革过渡期间无公害农产品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