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我国"土地财政"的演变历程来看,现行"土地财政"是多种力量推动下的历史产物,其存在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在发展过程中其应具有的"公共性"内涵逐渐流失,且与理财治国、公共财政的现代法治理念渐行渐远。为此,应从我国"土地财政"产生的逻辑起点出发,围绕公共利益、权力边界和可持续性等三大核心问题重塑其"公共性"品格,为"土地财政"现代化提供方向性指引。在具体路径上,可通过完善《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开征房地产税等途径,打破城市建设的政府"垄断"格局,提高城市建设的民主化程度,为"土地财政"现代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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