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发展数十年来,无论在立法、司法还是执法层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体育法治进入发展的新纪元,孙杨案的出现成为完善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契机。立法上,我国体育法规内容滞后且缺乏专门的体育仲裁法;司法上,体育仲裁缺少独立的仲裁机构,且程序制度上也存在诸多问题;执法上,体育执法的行政化导致执法主体不明确。除此之外,规则意识的缺乏以及对体育人员的全球体育法教育仍存在缺失。在这种背景下,通过学习国际体育仲裁中的相关制度设计、法律法规、原则规则以及程序设置对于完善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在北京冬奥会举办之际增强我国在国际体育领域的话语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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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