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串通投标是招标采购实践中曝光率颇高的违法行为。其中,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串标行为保持着较高的"出镜率"。《中国招标》杂志社记者采访发现,对这一高发问题,业内在理解和执行上却并不统一。对于视为串通投标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