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涂尔干关于"社会"的理论的形成,与由以卢梭为代表的自然权利学说演变而来的抽象个人主义给法国社会造成的现实困境紧密相关。通过对该线索的详细考察,本文认为,涂尔干试图通过确立社会既是一个社会体又是一种集体意识的存在,来破除自然权利学说有关人的自然权利和社会人为性的基本观点,并以此来重新确立社会团结的基础。但是,这种两重性设定同时也暴露出涂尔干早期思想的内在困境:由于社会作为自成一类的存在,而其理论框架中没有搭建起个人与社会发生关联的方式,因此无法论证社会的正当性并找到社会团结的现实基础。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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