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本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社会需求日益多样化,非法本法律硕士教育逐渐显露出人才培养同质化、教育资源配置较为欠缺、专业方向设置偏于传统等问题。为回应高质量法治人才需求,围绕非法本法律硕士培养目标,需要厘清“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内涵,树立服务需求、融合育人、协同育人、分类评价的培养理念,探索构建特色鲜明、资源协同、融合发展的非法本法律硕士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