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贵州各府、州、县逐渐完善了仓储和各类救济机构,地方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在此过程中,士绅协助地方官员,捐款捐物,积极参与社仓和义仓的设置管理,备荒赈济,并协同地方政府创办运营各类慈善机构,是地方公益的主要参与者。清代中后期,随着国政的衰败和地方政府管理的失效,贵州士绅的权力逐渐扩张,由士绅主导的民间救济活动不断兴起,成为地方公益事业的主要力量。贵州士绅积极参与地方公益事业,有利于地方的稳定,客观上保障了部分下层贫苦人民的基本生活,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扶贫济弱、安定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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