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促进"十四五"时期我国执业药师能力素质建设提供参考。方法:通过查阅国外药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政策文件和国内外文献,梳理英国、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对药师职责定位、药学教育和药师培养方案、药师资格准入条件和实训要求、继续教育模式等的相关法律要求,对比分析我国执业药师能力建设与之存在的差异,并参照国际经验,针对性提出"十四五"时期加强我国执业药师能力建设的建议。结果:我国执业药师能力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执业活动缺乏法律保障;高等药学教育培养模式和执业药师执业内容不能有效衔接;资格准入门槛偏低;继续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执业药师专业服务价值不受重视等。结论:我国执业药师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执业药师责权利,促进我国高等药学教育向培养服务型人才转变,提高执业药师资格准入门槛,重视实训培养,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专业能力应对新形势需求等,从执业药师培养、选拔、使用环节多管齐下,以促进"十四五"时期我国执业药师能力素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