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方式的主流是村民自治,村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在新时代乡村治理过程中,村级自治出现村民参与度不高、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这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与引导,因此出现了乡村治理行政化的现象,即国家权力到达乡村的一种途径和方式。新时代、新思想、新问题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要以合作共治为基本理念,以满足村民需求为导向,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积极作用,健全法律和道德约束,探索乡村治理行政化与自治化的最佳契合点,寻找实现乡村振兴的最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