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切实保护耕地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一部分。从耕地保护的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耕地实际利用者和管理者出发,对耕地保护各个主体行为进行分析,对中国耕地保护提出相关建议。中央政府在耕地保护中要建立各方的耕地保护机制,起到干预、统筹、监督作用;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区域,建立多渠道耕地保护资金来源,从政策、经济、法规方面强化耕地保护;耕地实际管理者和利用者要确立明确的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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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