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章与宪法的关系是关涉当代中国治理现代化的宏大理论与实践命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我们既要理解党章与宪法的差异性,更要把握二者的共融性。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彰显了党领导国家的政治逻辑与宪法性规定,反映出党章与宪法基于人民性基础上的并列共生、并联共进的内在关系。基于法治中国的视角,从政治逻辑、治理逻辑、发展逻辑和人民性(民主)逻辑四个维度探讨党章与宪法的共融性问题,对于贯彻"宪法至上、党章为本"的理念,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治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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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