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资本跨境投资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同时也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为了充分保障投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投资权益,构建完备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实属必要。中国在近年来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对国际投资仲裁的管辖权从有限接受转向全面接受的立场,符合国际主流趋势,但面临一定的解释困境。分别从投资保险与争端解决两个角度,完善中国现有的投资保险与救济机制,是"一带一路"战略安全实施的前提。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