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日本自民党公布的宪法修正草案不仅涉及备受关注的宪法第9条,而且涉及天皇地位、基本人权和国民投票制度。日本和平宪法是在驻日盟军总司令部(简称GHQ)主导下制定的,宪法的非正当性成为日本自民党主张修宪的主要依据。无论是"强加性宪法论",还是"宪法无效论",都立足于国民制宪权,对宪法制定过程的民主性及宪法的自律性提出质疑。日本因其战争罪行必须接受来自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制裁,国际条约法与国民制宪权共同确保了GHQ的制宪权威。修宪界限论表明修宪应受来自法的约束,不得违背宪法的实质核心以及违背宪法的根本规范,而且,国民主权并非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权力,而应受限于国际法中的普遍政治道德准则。国民制宪权的基本内容及修宪界限论,不仅回应自民党修宪依据,而且为辨别安倍修宪的真正态度提供重要视角。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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