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回想之前听过的课例,笔者发现,在习作教学中“教修辞”的现象很普遍。课标在关于语法修辞知识的教学建议中强调:“要避免脱离实际运用,围绕相关知识的概念、定义进行‘系统、完整’的讲授与操练。”“关于语言结构和运用的规律,须让学生在具有比较丰富的语言积累和良好语感的基础上,在实际运用中逐步体味把握。”笔者不免困惑: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学生在一、二年级就学过,为什么要在习作教学中回避这些概念呢?细细思考后,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指向修辞技巧的习作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