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制率、覆盖面大幅提高,初步形成了区域、产业和企业多元化工资集体协商格局,在提高劳动者工资、缓和劳资矛盾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我们看到,集体协商模式的选择不清、政府角色定位不准、工会独立性和代表性的缺失,制约了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为此,应分别确立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制定规则、协调劳资纠纷与监督等职能,改革基层工会的资金来源与组织结构,以此推动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质性发展。

  • 单位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