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或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多方面对课程的目标与内容提出了建设性的要求;目前统编教材全面使用,教师应该遵循其基本理念,同时在新课程标准的观照下,完善教学目标。因此,怎样在实践中避免教学目标粗糙化、落实课标与教材精神应该引起教师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