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化的持续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出,中国农村地区宅基地闲置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合理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以提升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已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将闲置宅基地分为批而未建的闲置、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季节性闲置、进城安居落户或子女继承的长期闲置、“一户多宅”和面积超标闲置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闲置等不同类型,借鉴四川仁寿“收回”路径、安徽三十岗乡“共享农房”模式、重庆“地票”制度、江西余江“自主治理”模式以及宁夏“指标置换”和“生态修复”路径等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地区的实践经验,提出以收回方式盘活宅基地批而未建的闲置、以租赁方式盘活宅基地季节性闲置、以有偿退出方式盘活宅基地长期闲置、以村民自治盘活“一户多宅”和面积超标的宅基地闲置、以复垦复绿盘活因易地搬迁导致的宅基地闲置等相应的治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