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两反转隶之前,检察机关承担着全部的职务犯罪侦工作,又因同时担负批捕、公诉职能,被一些法学家乔侃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长受诟病。现阶段两反人员转隶,大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转移,为了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刑事诉讼法修改时给检察机关保留了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权利、侵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和机动侦查权。本文现就检察机关如何行使好自行侦查职务犯罪侦查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理论分析。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