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就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提出了改革举措:第一,参照税种属性划分收入。一是以税种属性作为收入划分的基本依据。将税基流动性强、区域间分布不均、年度间收入波动较大的税收收入作为省级收入或由省级分享较高比例;将税基较为稳定、地域属性明显的税收收入作为市县级收入或由市县级分享较高比例。二是对部分行业企业收入作均衡化处理。对金融、电力、石油、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