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长沙市2016年抗感染药物所致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ADR)的发生特点。方法:收集长沙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6年收集到的340例抗感染药物所致新的和严重的ADR,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ADR报告的一般情况、患者性别年龄、给药途径、涉及药物的类别及品种、ADR累及器官或系统、转归、关联性评价、不合理用药情况与转归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40例新的和严重的ADR中,年龄大于60岁的患者所占比例最大;静脉注射给药的患者数超过55%;ADR报告的99.12%来源于医疗机构;340例ADR共涉及14类药物,其中头孢菌素类所占比例最大,而抗结核药物所致严重ADR比例最大;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以全身损害居多,严重ADR中有130例(57.85%);340例ADR中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有39例(11.47%),包括给药剂量过大、无适应证用药、药物选择不适宜、联合用药不合理、溶媒选择不适宜、给药频次不适宜、滴注速度不适宜等。结论:抗感染药物所致的ADR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临床应重视抗感染药物的合理应用,警惕可能由于抗感染药物的不合理使用而诱发的严重ADR。另外,在评价是否为新的ADR时,要严格按照标准评价,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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