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古希腊时代开始,公理方法成为各门学问研究中哲学精神的表现,并因其有效性而得到广泛关注。当教育学研究触及到哲学层面的时候,对教育公理是否存在、哪些可能成为教育公理这样的命题的探究,几乎成为必然。从相容性、独立性、完备性这三个公理体系的基本条件出发,教育公理体系至少包括存在公理、能动公理、反身公理、美学公理和中介公理这五条。对这五条公理的认识和理解,将有助于回答诸如"人为什么需要教"等一系列教育所必需回答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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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