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竞争行为在新时代的不断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逐渐占据重要地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腾飞发展,发展环境自由的同时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也骤增,在竞争行为正当性评价之中严重损害了竞争参与者的正当权益。由于法律本身就是在适用中进行完善的,互联网作为新型发展的领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充分考虑到互联网条款的立法的概括性和尝试性,以更加全面、丰富的高质量案例来补充当前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条款,做到立法精神的更佳诠释。随着互联网领域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更多经典案例,互联网条款也能得到更完善的理解和适用。本文首先总结概括了司法实践之中健全互联网专条解释的重要性,分析了司法实践在互联网竞争行为定性分析的过程中通过增强互联网专条适应性的作用,充分保障竞争参与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出了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之下,我们应当提升互联网竞争行为定性分析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