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案件基本情况XXXX年X月XX日晚,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情报,发现李某青纠集多人在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盗掘古墓,立即组织多名警力,并从警犬基地抽调两名训导员携带警犬参与对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并对涉案的相关场所进行搜索。二、警犬使用经过次日3时30分许,待5名犯罪嫌疑人盗墓归来时,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抓捕并进行了讯问,但其拒不供述盗墓的具体地点,仅司机提供了其停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