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多人少"是我国司法实践在特定语境下所实际面临的问题。化解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寻找应对方法,还需要从诉讼制度之外找寻应对的方法,实现这一问题的综合应对。诉源治理、行业调解机制的建构和发展、传统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仲裁制度的改善、法官体制改革的深化等,都是"案多人少"问题的有效应对方法。在这些制度和方法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协同,注意其与司法手段的有机衔接。只有如此,才能够形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化的应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