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武汉爆发,随后在中国持续肆虐,疫情继续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并带来恐慌。基于此,选取美国、欧盟、日本3个国家或地区为基础,分析其各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体系及应急响应机制。在此基础上,比较3个国家和地区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机制上的异同。最后,立足于中国实际情况,提出需要从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建设、推动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健全、推动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法制化等几个方面完善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为我国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提供经验借鉴。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