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直通车”。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正后的立法法,紧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法律地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迈出新步伐。为让民情民意充分表达,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中坚持“四个注重”,不断丰富民主立法实践,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全系统富有沂蒙特色的立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