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自1998年《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矿业权使用费标准和缴纳方式以来,油气矿业权使用费制度一直未变。2017年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到了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将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油气矿业权使用费的收缴现状,分析目前我国油气矿业权使用费制度在收缴标准、收缴方式、减免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油气矿业权占用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科学设计油气占用费征收标准和原则;细化和明确占用费收取的规定;建立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减免政策;分类处理,建立占用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