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形成包括录用优先政策、录用税收优惠政策、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信贷优惠政策等在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优惠政策体系。但是,这一政策体系仍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为:录用优先政策过于原则和单薄;录用和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创业信贷优惠政策褒扬性不强。进一步健全这一政策体系,必须着力完善录用优先政策,增强其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其激励力;完善创业信贷优惠政策,增强其支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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