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区人民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军事部),市政府各委、办、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拟定的《天津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20年9月10日天津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驻津部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