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一直处于《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两法并行局面,造成政府采购领域调整对象模糊、政策功能弱化及国有企业监管缺失的困境,进而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完整性。分析我国两法分立的现实原因及实践困境,认为两法合一有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