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部署,2021年1月,安吉在征求多方意见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出台了《安吉县工程建设项目产出矿产品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试行一年来,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办法》明确了工程产出矿产品处置权归县人民政府,同时改革原有工程产出矿产品协议处置的方式,实行公开竞价。以往,以协议出让基准价反映矿产品实际成交价格变化存在滞后性,需要定期调整采矿权协议出让价,新规克服了这一弊端,更好地维护了自然资源国有权益。2021年,在资源处置项目数量减半的前提下,实现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17亿元,同比增加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