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期阅读了《河北教育》2020年第5期《让教育惩戒更"美好"》一文,作者指出有极少数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中,存在惩戒过当的行为,甚至极个别惩戒行为触犯了师德规范的红线,法律法规的底线。对于这样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青少年正当合法权益。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教育行政执法亮出"基准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