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广东省工作的李华目前正在休产假,但产假期间,李华所在的单位给她发的工资明显低于她上年度的月工资,每月只有基本工资,并没有绩效、津贴等金额。请问这样合法吗?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