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面表现在犯罪的实质概念与刑事概念的对立和罪行擅断与绝对罪行法定主义的对立;其统一面表现在犯罪的混合概念的提出以及相对罪行法定主义的兴起至上.但是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和统一都反映了刑法的秩序价值和自由价值之间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