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代汉武帝独尊儒术,对封建法治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确立了春秋决狱的刑事审判制度,由此确立了原心定罪的审判原则。原心论罪强调行为人的主观行为对定罪量刑的重大影响,开以儒释法的先河。原心论罪产生于汉代特定的历史环境,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要。纵观当今的司法审判制度,仍然能够看到原心论罪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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