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辽政办发[2020] 6号出台背景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19]26号"文件,将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科技事业发展情况等实际,合理划分科技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制定印发了《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