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缺席审判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该规定不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互衔接,而且对于巩固反腐败工作成果、丰富国际追逃追赃手段、实现国内法和国际公约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因刑事诉讼以对席审判为原则,缺席审判为例外,实践中对拟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案件应严格限定适用范围、证据标准和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