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1]10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